为深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法令》《社会消防技能服务办理规则》《注册消防工程师办理规则》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对全市范围内的消防技能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从业人员以及核对为设有主动消防设施单位供给的主动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能服务机构是否依法公示服务信息,严惩不具备从业条件、执业不标准、招摇撞骗等违反法令法规行为,引导消防技能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强职业自律、标准从业行为、执行主体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构建消防安全多元管理格式。
查看发现一些消防技能服务机构存在未依法签定消防技能服务合同;未按规则公示消防技能服务信息等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具体的细节内容如下:(一)未依法签定消防技能服务合同: